云南省中医医院拟申请政府采购进口“1.5T核磁共振成像设备采购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1.5T核磁共振成像设备采购项目:1.5T核磁共振成像设备1套。
申请理由:我院为省级三甲医院,承担着大量的教学和科研任务,平均每天的门诊人次、住院人次、出院人次数量较大,医疗设备的使用频率较高,同时为了我院手术能力和对危重病人的救治能力的提升,我院拟申请采购进口设备:1.5T核磁共振成像设备1套。
2.专家论证意见:云南省中医医院为省级三甲医院,本次采购的1.5T核磁共振成像设备属于高端的医学影像设备。目前发达国家生产的同类产品研发较早、技术成熟、用材精良、制造工艺水平先进、控制精度高、稳定性好、可靠性、安全性优、核心技术垄断明显、图像质量好、分辨率高、临床应用软件丰富、功能强大、故障率低、使用寿命长、售后服务系统完备、维修便捷。与国产的同类产品相比,有一定的优势。为了提高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水平,降低医疗风险。更好的为患者服务,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专家组建议可以采购全新的进口设备。
法律专家意见:拟采购的产品不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禁止进口或限制进口的产品。
3.论证专家组名单:
序号 | 专家姓名 | 专家单位 | 学历 | 职称 |
1 | 施家烈 | 昆明市儿童医院 | 本科 | 高级工程师 |
2 | 徐志荣 | 解放军昆明总医院 | 本科 | 高级工程师 |
3 | 钱玉和 | 云南省精神病院 | 本科 | 高级工程师 |
4 | 李海瑛 | 昆明市延安医院 | 本科 | 高级工程师 |
5 | 李伦 | 云南华恒律师事务所 | 本科 | 专职律师 |
4.进口产品所属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经云南省财政厅2018年5月14日审核,同意论证专家意见,申报采购以上经论证的进口设备。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经过公证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另外,请异议方将书面异议函送一份至云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单位)地址:昆明市光华街120号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871)63614496
云南省中医医院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