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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标药品停止交易资格办理须知
信息来源: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9-23 阅读次数:17891

  一.办理范围

  (一)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挂网交易的药品,因国家政策调整、自然灾害、生产企业技术改造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生产企业暂时不能供应中标产品的,生产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申请办理中标药品停止交易资格。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中标药品的原药品批准文号已注销,生产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申请办理中标药品停止交易资格。

  二.所需资料(说明:所需资料均加盖企业鲜章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详见附件1)。

  (二)中标药品停止交易申请(详见附件2)。

  (三)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者副本)。

  (四)相关证明材料

  1.生产企业暂时不能供应中标产品的

  需提供生产企业所属地药监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上传)。

  2.中标药品批准文号已注销的

  需提供药品原注册批件及药监局核准药品注销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办理流程及时间

  (一)企业可通过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系统 “药品基础库”模块下的“产品管理-产品信息列表”功能申请中标药品停止交易资格。具体操作及所需资料附件均在注册页面的注意事项及操作手册中下载。

  (二)企业提交资料后,符合受理要求的原则上每月5号、20号各集中公示一次,每次公示5个工作日。

  (三)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每月中旬集中更改交易系统中相关采购信息。

  四、联系地址及电话 

  技术支持电话:0871-65379183

  药械采购科联系电话:0871-63606934、0871-65357873

  药械采购科联系地址: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710室


  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

  附件2:中标药品停止交易申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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