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的通知》(云医保〔2022〕92号)、《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的通知》(云医保〔2024〕42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医保编码的运用和价格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更新范围:
1、在网交易化学药(除带量采购药品),且质量层次为“其他”;
2、常态化挂网申报(含联审通办)、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同通用名药品挂网申报的化学药。
二、更新字段:
化学药中的“质量层次”字段,统一按照医保编码信息“上市药品目录集药品”中的“进口原研药品、按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的仿制药、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调整,并定时更新。更新频率与技术部门对国家医保编码其他字段的更新频率一致。
三、申报系统完成调整更新后,自本月起常态化挂网申报、国家医保药 品目录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同通用名药品挂网申报、国家联审通办挂网申报时,企业无需上传药品质量类别相关资料。
因涉及系统功能及数据调整,相关企业自下个月起可登录招采子系统自行查询。
技术支持电话:0871-65165512、65379183
药械采购科联系电话:0871-68313372、63606934、65357873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