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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南省在网交易化学药和常态化挂网申报化学药(含联审通办)更新国家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质量层次相关字段的通知
信息来源: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9-12 阅读次数:1799

各相关企业:

  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的通知》(云医保〔2022〕92号)、《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的通知》(云医保〔2024〕42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医保编码的运用和价格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更新范围:

  1、在网交易化学药(除带量采购药品),且质量层次为“其他”;

  2、常态化挂网申报(含联审通办)、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同通用名药品挂网申报的化学药。

  二、更新字段:

  化学药中的“质量层次”字段,统一按照医保编码信息“上市药品目录集药品”中的“进口原研药品、按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的仿制药、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调整,并定时更新。更新频率与技术部门对国家医保编码其他字段的更新频率一致。

  三、申报系统完成调整更新后,自本月起常态化挂网申报、国家医保药 品目录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同通用名药品挂网申报、国家联审通办挂网申报时,企业无需上传药品质量类别相关资料。

  因涉及系统功能及数据调整,相关企业自下个月起可登录招采子系统自行查询。

 

  技术支持电话:0871-6516551265379183

  药械采购科联系电话:0871-68313372、63606934、65357873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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